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是于1993年4月22日经湖北省体改委鄂改[19 93]178号文批准,由大冶钢厂(现冶钢集团有限公司)作为主要发起人,联合东风汽车公司、襄阳轴承厂(现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)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,总股本原为20,922.8万元,发起人股17,882.8万股,其中:冶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家股17,122.8万股,东风汽车公司持有532万股、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28万股,其他社会法人持有760万股,内部职工持有2,280万股。1997年3月在深交所公开发行7,000万社会公众股。 于1997年8月经过湖北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[1997]30号文批准,本公司 1997年采用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,资本公积转增2股,公司股本由27, 922.80万股增至41,884.2万股。 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8年5月证监上[1998]49号文批准,本公司按股本41,884.2万股计算实施配股,每10股配2股,其中:国家股股东冶钢集团有限公司可获配股5,136.84万股,其下属机械制造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 1,363.24万元折股认购272.648万股,其余4,864.192万股予以放弃。法人股可获配股228万股,各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。社会公众股和内部职工股的股东以现金认购2,100万股和684万股。总股本增至为44,940.848万股。2000年3月11日公司内部职工股上市流通,已上市流通股达16,703万股。 |